更新时间:2022.06.18
事实婚姻不同于同居,事实婚姻是不能自行解除的。在确定双方构成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则需要去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不能自行解除。如果只是同居关系,则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
事实婚姻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的男女两性关系。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收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通常来说,以下情形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
针对如何解除事实婚姻,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
现行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同居关系,不需要离婚,自动分开就可以了。关于解除关系协议书,内容可以包括双方协商解除事实婚姻的关系,就孩子、财产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即可。
一、如何理解事实婚姻(一)事实婚姻,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具有互为配偶的目的性和共同生活的公开性; 2、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3、未办理结婚登记,欠缺结婚的形式要件; 4、以
我国法律并不承认同居就属于事实婚姻,因此双方如果为同居关系的,则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而不需要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我国法律规定了如果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不能就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的,可以到
解除劳动关系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事实婚姻办理离婚的规定如下: 1、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且在法院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记的,那么离婚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审理; 2、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方式,有以下两种: 1、如果当事人构成事实婚姻的,应当以双方同居之后其计算至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前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如果登记结婚的,应当以登记之时至完成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