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中止诉讼时效。人们普遍认为,行政诉讼没有中止时效的规定,因为行政诉讼与公共秩序有关,并强调效率。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当事方更有可能延迟诉讼期限。因此,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自身原因
行政诉讼时效与行政起诉期限连专业律师都会混淆的问题,现就此问题介绍如下: 1、行政诉讼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准确的表述应当是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系不变期间,不适用民法中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的规定。 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8条
当事人如果没有起诉成功,诉讼时效不会因此中断,如果已经起诉,但是法院的材料没有送达给被告,诉讼时效也算中断。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
裁定驳回起诉是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能中断的。如果具有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的,该诉讼时效就中断;而从中断的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重新计算。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超过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一般不能中断。对于当事人超过诉讼期限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如果是在诉讼时效的有限期限内起诉的,则诉讼时效能中断。
债权转让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
时效中断是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相应的法定事由出现,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情况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其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如果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则有可能带来败诉的风险。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双方针对诉讼时效的争议较为常见。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