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7
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权利有:提起诉讼的权利;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辩论的权利;请求调解的权利;自行和解的权利;提起上诉的权利;申请执行的权利等。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义务有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交纳诉讼费用,提供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按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规则,履行判决书或调解书规定的义务等。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有: 1、具有当事人能力和诉讼能力; 2、具有诉讼的利益。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就特定的民事争议要求人民法院行使民事裁判权的人及相对人。要求法院刑事裁判权的人即原告,被诉的相对人即被告。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称为原告。与原告相对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称为被告。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虽无独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原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被告的基本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1.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 2.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3.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4.申请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具体包括: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违反法庭规则;伪造、毁灭重要证据;阻止、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
民事诉讼的案由一般有: 1、人格权纠纷。 2、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3、物权纠纷。 4、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5、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6、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7、海事海商纠纷。 8、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