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不同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是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
可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所以,是可以将合同履行义务约定成合同生效的条件。
可以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
主合同义务未履行保证合同成立。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品房预售合同出卖人的义务有: (一)按照约定的要求交付房屋; (二)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三)提供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物业管理方案、商品房房屋交接书; (四)及时以
合同约定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的。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约定的附随义务需要履行的。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附随义务存在于合同履行全过程中,并且附随义务不受合同是否有效存在的制约,在签约前、签约中和履约后的所有阶段都可能发生。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需要履行的义务: 1、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信息,如实向贷款人提供所有开户银行、账户、存贷款余额,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2、接
合同终止后还要履行以下义务: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主体参与合同活动过程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对于被欺诈签订的合同,不需要履行,被欺诈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法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不过如果当事人没有申请撤销合同的,则就需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