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强奸罪中的胁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使其不知反抗、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情形。强奸罪的量刑规定是:一般判处刑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认定,目前尚无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一般由司法机关酌情予以认定。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情节恶劣”,一般要结合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手段、犯罪持续的时间、地点、次数等犯罪情节进行
在双方醉酒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属于其他手段,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的情况。如果女方认为是男方违背自己的意志发生的,男方就构成强奸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
强奸未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性交的强制性行为认定构成强奸罪。
如果认定成立强奸罪的,则相应的处罚为: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具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情节恶劣的认定如下:进入未成年人住所、宿舍实施强奸、猥亵罪的。以暴力、胁迫、麻醉方法强奸幼女、猥亵儿童的。猥亵一个以上未成年人,或多次强奸或猥亵罪行。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轻伤、怀孕、性病等一些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
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性交的强制性行为。
认定强奸成立的条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
行为人已经将强奸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认定为强奸未遂,另
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强奸犯罪未遂有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犯罪完毕,但因意志外的原因没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因素介入,致使行为人不敢或不能再犯罪,以致未得
认定强奸成立的条件: (一)客体要件: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合意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二)客观方面: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 (三)主体要件:强奸
强奸罪的认定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对于犯罪分子,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