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不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继续犯,想像竞合犯,法条竞合,结合犯,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选择性罪名。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所犯的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按照一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刑罚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数罪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并罚
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是指在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数罪,除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刑罚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
多次受贿不适用数罪并罚,受贿罪是数额犯罪,多次受贿,将每次的数额累计相加,合并计算数额,从而依此标准进行量刑。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
犯罪未遂另有犯罪意图的,构成两种犯罪,需要数罪并罚。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已经开始犯罪未成功的,是犯罪未遂。数罪并罚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最高刑期以上决定。
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不应当执行缓刑的决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把新罪、漏罪与现在的触犯之罪合并实行数罪并罚。
多次受贿不适用数罪并罚。因为所谓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而数次受贿,始终触犯的只有受贿罪这一个罪名,因此不符合数罪并罚的适用条件,所
数罪并罚制度是指对于一人在一定期限内犯有的数罪,在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依照一定的并罚原则和刑期计算方法,决定最终执行的刑罚的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适用数罪并罚制度的情形包括: 1、判决宣告前实施并被发现的数罪。 2、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判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多份合同能否一并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多份合同涉及相同的民事主体,证明同一个事实,构成同一法律关系,可以一并起诉; 2、相同的合同主体之间因不同的合同构成了不同的法律关系,也可向法院起诉多个案件,人民法院可能视情况而决定是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