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遗嘱继承是可以转继承的,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接受遗赠必须明确遗赠人,并且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是被继承人在自己的真实意愿下定立的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上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儿媳一般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但如下情况除外: 1、公婆订立遗嘱,确认儿媳具有遗嘱继承权的; 2、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赠扶养协议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扶养人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但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遗产的,可以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权。如果在遗产分割之前没有表示,那就视为接受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不一定就可以继承遗产,如果有遗嘱的,需要按照遗嘱分割遗产。
民法典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的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但在被继承的人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并未超过继承规定的期限。
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不可以委托,必须由本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必须遵守相关的程序规定。
法定继承的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
遗产一般不可以由单位继承,可以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等,但是不能是继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承权一般是只能有自然人所具有并且受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