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9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犯罪主体应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非法组织卖血罪既遂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指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但同时本罪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非法组织卖血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处罚规定是:行为人违反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按照具体的规定处罚。
犯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四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3、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4、本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单位亦能成为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界定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售血液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立案标准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等病原微生物的等,应予立案追诉。
非法组织卖血罪认定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行为; 3、本罪的对象是一般对象,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对象不构成本
非法组织卖血罪既遂量刑幅度: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四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被告人李某武,曾用名李某银,男,生于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汉族,农民,住本县城郊乡肖营村。一九九一年五月三十日因犯拐卖人口罪被南召县人民法院判刑二年,一九九三年二月七日刑满释放。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因涉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被镇平县公安局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