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1
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等要素会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释义是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为人的行为若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下: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如果知道对方是犯罪的人,并且被包庇,则可能构成包庇罪。此时需要从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入手,看实际包庇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属于毒品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
包庇罪的行为包括有以下三点: 1、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2、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3、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包庇罪的量刑标准是以下两点,分别是: 1、明
涉黑涉恶九类案件主要包括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9类犯罪。具体内容是: 1、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