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8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会对拒绝执行人给予处罚。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等信息、被申请人的名称、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该受理,对于过了行政复议期限维持原行政决定后,超过了诉讼时效其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再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于交警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作出后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申
如果当事人申请复议的事由超过行政处罚的复议期限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限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法规如果规定起诉前必须申请复议的,则当事人也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只能依法通过协商、投诉等方式来救济其权利。
可以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交警大队所属的公安局或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对于环境污染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超过复议申请期限的,复议机关将不予受理。
当事人不服从城管处罚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是同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是城管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不服行政处罚的,自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申请人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其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后再继续计算该申请期限。
对于违法人员或者单位,行政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满意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在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有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除外。
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