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的批准手续如下: 一、投资者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 二、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呈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 三、订立举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并同时呈报经贸部或其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需要办理的批准手续如下: 1、投资者应当根据项目隶属关系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 2、中外投资者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主管部门和经贸部门批准; 3、签订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制定外商投资企业章程,报经贸部或其授权审批机关
一、外商设立登记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申请者应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登记主管机关自受理申请人设立登记全部文件、证件之日起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经核准登记的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 (2)《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3)外资企业章程; (4)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文件; (6)投资项目的申请报告以及发改委部门的核准意见;
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已设立党组的有关组织,因行业、系统管理需要等确需在下属单位设立分党组的由党组报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需提交的材料: (1)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 (2)《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 (3)外资企业章程; (4)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文件; (6)投资项目的申请报告以及发改委(经委)部门的核准意见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须办理以下批准手续: 1、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 3、企业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
1、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 2、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 4、办理用地手续; 5、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6、银行开户; 7、税务登记; 8、海关备案手续; 9、办理统计、财政管理登记; 10、办理用工登记及社会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
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相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其中,经营性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批准文件,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 相应环境保护部门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是指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具体手续有: 1、申请人携带需要的材料前往政务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