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有权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情况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 2、公司按照规定应当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但是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一是请求的主体须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二是公司必须陷入僵局,即客观上存在经营管理的严重困难情形。三是公司僵局的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三是公司僵局的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股东因法定原因请求人民
公司解散的原因,具体如下: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如果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营业期限,在此期限届满前,股东会可以形成延长营业期限的决议,如果没有形成此决议,公司即进入解散程序。 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解散事由一般是公司章程
出现以下情况的,可以解散公司: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
公司散伙的情形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
股份公司解散条件主要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符合条件的股东依法申请公司解散; 4、股份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公司解散的形式可以分为任意解散和强制解散。两种形式的区别与联系如下:第一、任意解散。根据《公司法》的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任意解散公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公司解散效力有: 1.公司即将消灭,依法必须进入清算程序;如果是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也必须依法处理现有的债权债务。 2.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到限制,不得继续经营业务,只能在清算范围内从事活动。 3.在解散过程中,由清算组接管公司代表机关和业务执
公司解散的情形一般分为三类:一般解散,强制解散,股东请求解散。一般解散的情形包括:章程规定的期限届满或其他事由,股东会决议,公司合并或分立。强制解散的情形包括:主管机关决定,责令关闭,被吊销执照或撤销。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又称司法判决解散,股东
属于自首的情形包括: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情形;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情形。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
可以请求解散公司的情形有: 1、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2、公司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