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刑法》中规定的高利转贷罪的案件进行立案追诉适用的规定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贷活动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一些利率奇高的非法高利贷,经常出现借款人的收入增长不足以支付贷款利息的情况。当贷款拖期或者还不上时,出借方经常会采用不合法的收债渠道,如雇佣讨债公司进行暴力催讨等。 另外由于民间“高利贷”多为
放高利贷一般情形下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但若是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会构成高利转贷罪。此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高利转贷罪司法解释是以牟利转贷,在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高利贷转移给他人,涉嫌以下行为者将受到起诉: 1、转贷个人高利贷,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 2、高利贷放贷,违法所得超过十万元的。 一、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是: 1、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
以牟利转贷,在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高利贷转移给他人,涉嫌以下行为者将受到起诉: (一)转贷个人高利贷,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的。 (二)高利贷放贷,违法所得超过十万元的。 (三)虽然不符合上述金额标准,由于高利贷转贷,受到了两项以上行政处罚,然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高利转贷罪可以收集借条借据,银行流水记录,利息收款收据等方面的证据。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
入了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构成高利转贷罪的,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高利贷是指个人或者非金融机构以牟利为目的,利用非银行借贷资金,通过约定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多数人,以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四倍(不包括四倍)的利率多次放贷给他人的行为。
民间借贷中高利转贷的认定为:出借人通过转贷行为牟利,转贷的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如果情节严重构成高利转贷罪的,则行为人还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