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8
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
严格来讲,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口头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但如果有口头约定并有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则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劳动者的合法诉求可以得到支持。
如果单位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用人单位应承担补正及赔偿责任。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应采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并不是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行为的实质要件。劳动合同法设定的“企业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以下情形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或者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对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口头通知,但劳动合同形式除非全日制用工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单位与劳动者口头订立的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才是有效
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但非全日制用工除外。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有效。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如果只是口头约定,无法保证双方能够按照约定的履行,同时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有效,但是建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更具有举证优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