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工伤结案以后一至四级是不解除劳动合同;五至十级劳动者可以选择是否解除劳动合同,选择不解除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
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按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赔偿金标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
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告需写明下列内容: 1、公告标题“解除劳动关系公告”; 2、正文部分写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相关信息,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事项,起止时间等; 3、结尾部分写明劳动者已解除劳动关系,特此公告; 4、落款注明单位名称、公告时间。
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具体的标准是各个省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违反法律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员工补偿标准为依法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赔偿,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在经济补偿的基础上双倍赔偿。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是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 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用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迫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或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强迫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根据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能够依法申请伤残补偿金。例如五至十级伤残的职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解除工伤四级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如下: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二级伤残25个月,三级伤残23个月,四级伤残21个月; 2、工伤保险基金每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
4级工伤应当保留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为27个月,二级残疾为25个月,三级残疾为23个月,四级残疾为2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