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处罚财产罚申诫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相出方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定损害以示警诫的行政处罚。又称为声誉罚或精神罚。其主要形式有警告、通报批评等。
行政处罚法中违法行为的时效一般是二年。但至多可延长至五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行政机关不能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对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造成了危害后果,则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能再予以处罚。
环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环境行政案件,解决环境行政争议的范围。只有属于受案范围的具体环境行政行为,相对人才可以对其提起环境行政诉讼。环境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环境行政机关作出的罚款、吊销许可证和营业
罚金一般是用于惩治涉及刑事犯罪的违法分子的处罚措施,因此罚金不是行政处罚,而是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只是对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的警告措施,而刑事处罚则是针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人的处罚。其中两者的执法机关也不相同。
行政罚款不交的,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公共行政环境决定、限制与制约公共行政。2.公共行政必须适应公共行政环境。3.公共行政环境的发展变化必然导致公共行政的发展变化。4.公共行政对公共行政环境也有反作用。公共行政环境是指直接或间接地作用或影响公共组织、行政心理、行政行为和管理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是有财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财政违法行为的个人,属于国家公务员的,由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在各
我国行政环境的特点一般包括:复杂性;约束性;特殊性;不稳定性等。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的,不予处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
行政违法行为是有行政处罚时效的。若行政违法行为在二年内被发现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给予行为人处罚;在二年内未发现的,则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该处罚时效延长至五年。
在我国,单纯的吸毒行为并不违反《刑法》。仅仅是吸毒,虽不构成犯罪,仍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吸毒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吸毒成瘾的,国家可以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