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家庭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租住其他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办理按月提取转账服务一年可以提取十二次。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满足下列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
个人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在实践中,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
公积金,通常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
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 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5、购买新房、二手房; 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 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
1.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本省公积金贷款,连续、逐月及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补缴不予认可),在本省租房的,以职工申请提取当月往前计算。例:职工在10月申请租房提取,那其公积金必须连续逐月缴纳 7、8、9月或 8、9、10月。 2.职工所租
苏州用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条件与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一致,当职工每月所交纳的房租已经超出了其家庭工资收入规定的比例时,可以申请将公积金提取出来。职工提取公积金时需要由用人单位先核实清楚,并由用人单位出具提取证明,然后交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
缴存职工及配偶均在我市缴存公积金的:提供在各自缴存公积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10日内有效) 缴存职工配偶未缴存公积金是我市户籍的:提供户籍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登记信息查询结果(10日内有效) 缴存职工配偶未缴存
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二)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
1·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2.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3.若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已发生产权变动并被用于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