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监视居住可以见律师,具体如下: 1、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2、如果当事人聘请律师,律师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有关对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立即解除监视居
监视居住公安机关找不到新证据的,公安机关可以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撤销案件。监视居住到期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证据不足的,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变成取保候审,继续收集证据。监视居住是有一定期限的,依据《中华人
监视居住送衣服的要求如下:1、禁止任何金属的东西,如皮带头、拉链、扣子等等;2、禁止任何带状、条状的东西。如皮带;3、最好的衣服就是毛衣、套进去的运动服,不能有松紧带,棉质内衣等柔软的东西;4、鞋子不需要送,鞋子有统一配发的,袜子可以送。送
监视居住与判缓刑没有直接联系。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会被判缓刑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犯罪情节来考虑。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判缓刑的条件的,法院就可能会判缓刑。
法律规定并不是随时都可以监视居住的。侦查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发现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时,为了既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司法机关与犯罪作斗争,对这样的人可以不逮捕,而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监视居住是属于强制措施的。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2、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
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监视居住坐牢几率是大是小,其监视居住与坐牢的概率大小其实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限制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但是一般只有在掌握了一定证据的情况下才会采取监视居住,所以
监视居住后是否还会逮捕,需要视情况而定: 1、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违反监视居住相关规定的,不
房屋居住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使用权; 2、取得方式不同,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居民户口是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户籍登记后的户口登记方式,该户籍登记方式不区分户口的“农业”、“非农业”的分类 2、农村(业)户口:是指户口二“元”制登记时期的户口性质分类,与其对应的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