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0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
报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规定如下: (一)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
交通事故无法确定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对事故进行定责并划分赔偿责任,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公平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进行综合认定。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根据责任进行确定,也就是承担事故责任的人就是赔偿责任人。但一般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然后是商业保险,不够的由侵权人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
1、原则上由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 2、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事故车辆的所有人是单位的,驾驶员若执行职务,该单位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不确定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
行为人单方面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不需要认定责任,因为单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肯定由事故人承担。所以发生单发事故无需进行责任认定,只需要通知保险公司过来定损,然后理赔。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按责任承担法律责任。只要无证车辆驾驶人对交通事故发生没有过错或者对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起作用,无证驾驶人是无须负责任。但无证驾驶是要被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