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可能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并且具有可能实施新罪、有现实危险、可能毁灭证据、打击报复被害人、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情形的。
犯罪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可能会被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犯罪嫌疑人抓捕的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认拘留的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的,由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后,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会被批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对其取保不足以防止其具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现实危险、可能毁灭、伪造证据等社会危险性较大的情形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是会被提审的。被批捕后一般是可以提审犯罪嫌疑人的,正式批捕后,由侦查单位负责提审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未移交检察院之前,都由公安机关负责提审;如果是检察院负责侦查的,由检察院负责提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是常见的: 1、是被拘留者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是涉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判处以下徒刑,或者不需要逮捕; 3、是涉嫌犯罪需
逮捕后不一定会判刑。一般只有在满足了逮捕条件之后才会采取这个措施,但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属于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重的一种,而一般只有对符合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采取这种措施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
案件嫌疑人与犯罪嫌疑人有区别,也有联系。区别在于:案件嫌疑人就是怀疑本案作案嫌疑人,具有作案的重大嫌疑。案件嫌疑人可以变成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是涉嫌犯罪被准备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