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股东代位诉讼的法律规定有股东首先应当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股东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只有当二者都不行使权利时,才能诉讼。诉讼时原告应该是公司。
股东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
法律规定中隐名股东的权益维护: 第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第三,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第四,关注显名股东持股情况
隐名股东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与名义股东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可以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来确认。隐名股东的权益有投资权益的归属。
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 1、股东名册的权利推定效力,只有记载在股东名册上的人,才是公司股东; 2、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效力,股权转让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3、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公司向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分配红利、分配剩
股东名册法律效力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名册具有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中,只有记录在股东名册上的人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股东名册具有对抗作用。即使股份因法律原因和方法受让,如果不以名义更换,也不能对公司行使股
挂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是,如果实际出资人未按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则挂名股东在公司债权人的请求下,要在实际出资人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挂名股东是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与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由他方投入的不出资一方股东。从形式上看,挂名股东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记载其姓名或名称,符合股东的形式要件;从实质上看,挂名股东没有实际出资,认缴的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包括查账权。股东可以查阅、复制财务会计报告和可以要求财务会计报告。但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要具有合理的目的,并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
股东实际出资未载入股东名册在一般情形下,享有股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退股的方式: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来退股;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是可以做公司的股东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律师不能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律禁止的是公务员、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这样的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成为公司的股东。《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仅是司法部的一部部门规章,是适应当时
隐名股东的出资义务未履行时,公司一般是能依法予以追讨的。隐名股东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并享有股东权利,股东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出资的,公司有权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足额缴纳出资,股东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