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家不卖房了该这样: 1、买卖双方依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成立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双方应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即买方支付购房款,卖方支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 3、如果卖方没有合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不愿
签订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审查房屋的出售方是否能够出售房屋,例如是否是产权登记人,是否存在其他共有人。第二是在买卖合同之中明确房屋的具体信息以及房屋的价款的具体信息。第三是一定要在合同之中明确房屋的交付时间,附属设备
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写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房屋的信息、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5、交付条件和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
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购买房屋时支付了首付款,但是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求退房有两种解决方式: 1、由业主直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按照双方协商内容退还首付款。 2、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退还首付款。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先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依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其次就合同内容买卖双方应当达成一致,合同内容应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争议解决方式等条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定金可以返还。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各方或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
中介买卖房屋签合同时需要写明房屋出卖人、房屋买受人和中介人的基本信息;对房屋的位置、产权证号、产权性质、面积和装潢情况等都应该写明,还应该约定双方的付款方式以及数额。
1、合同应标明所购的应用面积。 2、合同里要有建筑及装修质量标准细则。 3、合同应有对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的有效制约。 4、合同中应有物业管理的服务条款及相关收费。 5、同应有详细的付款方式。 6、合同中必须有具体交房日期及房产商若应有的罚则。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当确定出卖人提供的标的物是否存在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督促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整交付标的物并办理相关手续,并主动予以澄清价格条件。买卖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将双方约定的货物(标的物)所有权转让给另一
只要是双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真实的意愿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