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
违纪构成滥用职权。滥用职权违纪行为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或重大损失的行为。
成立。滥用职权可以成立共犯。如果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出于共同犯罪的故意,实施了共同协作,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可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共犯。
滥用职权罪有追诉期。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期是五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刑罚,追诉期是十年。
滥用职权的四个特征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是行政行为违法的表现之一。行政机关的决定,虽然其权限范围以内,但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行政机关不能自由地行使权力,法律授予行政机关权力是为了服务于公共利益的目的,以及某个更为具体、特定的目的,行使权力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目的
滥用职权是结果犯。滥用职权罪的成立要求有一定结果的发生,该罪是结果犯。滥用职权罪的成立要求有一定结果的发生,滥用职权罪与渎职罪中许多以滥用职权行为为内容的罪名之间存在着法条竞合的关系,对于同时触犯滥用职权罪与相关渎职罪的,一般遵循特殊法优于
滥用职权可以成立共犯。如果两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出于共同犯罪的故意,实施了共同协作,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可构成滥用职权罪的共犯。
滥用职权罪与徇私枉法罪的区别: 1、主体的不同,前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罪是司法工作人员; 2、客体上的区别,前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前罪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等。
徇私舞弊罪是特殊的职权类犯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此罪与滥用职权罪存在相似的地方。而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