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 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 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
仲裁庭审和法院庭审的区别: (一)权力来源不一样 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案件,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活动。诉讼程序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过程,也是国家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人民法院裁断案件的诉讼活动是国家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具体如下:劳动监督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监督是监督检查,劳动仲裁机构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投诉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行政部门与接受监督检查单位和个人之间存在行政关系;在劳动
劳动监查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劳动仲裁是双方发生劳动争议以后的一种司法救济途径。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
1、适用的事项不同。仲裁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2、作出
劳动监察与劳动仲裁有下列区别: 1、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劳动监察是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仲裁机构则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 3、劳动行政部门同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之
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 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 2、机构不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建立,三方原则是国际上普遍遵循的
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的区别如下: 1、劳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2、法院起诉是根据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
若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仲裁作出裁决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和解和谅解的区别为: 1、性质不同,谅解是被害人或无过错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过错方作出的单方行为;而和解是当事人双方共同作出的。 2、法律后果不同,谅解可以撤回;而和解在和解协议已经履行之后,不可以反悔。 3、适用范围不同,谅解可以适用
1、概念不同:协商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平等沟通,自行协商解决问题达成共识的活动;调解是是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
1.启动条件不同。仲我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我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如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 2.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
撤诉是指当事人一方提起民事诉讼后又撤回起诉,调解则是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达成和解。二者都是在起诉受理后审理终结前。撤诉后可以在起诉,因为撤诉相当于撤回原来的诉,原来的诉不存在了。调解的话则不可以,因为原来的诉还在,按照“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