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行为人被判2年多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犯罪分子已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并且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可以减刑一年半。减刑是指适当减少原判刑期的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有法定减刑情节的,由执行刑罚的机关提交材料,人民法院依法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减刑是指所有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在有
一年半刑期指符合减刑条件的,就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符合减刑的适用规定。最多可以减刑九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服刑人员15年减刑最多七年零六个月。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因此,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以后的刑期不能少于七年零六个月。
服刑人员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
无期徒刑服刑四年后能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四年以上方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以上二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
累犯判三年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服刑三年最多可以减一年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规则、有悔罪表现等的话,那么对于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来说可以减刑一年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死缓期间,如果犯罪分子没有故意犯罪的话,在两年期满以后,可以减刑为无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在服刑二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十五年至二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
不交罚款会影响减刑的适用,但如果确实无能力缴纳罚金的,对于减刑不会产生影响。如果有能力而拒不缴纳罚金,可以认定为没有悔过表现,可以判处不准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