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1、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 2、及时、迅速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尽快地解决争议。 3、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主张索要工资的方法如下: 1、未离职的,随时可以向仲裁委提出申请,离职的,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3、申请时提交仲裁申请书。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县、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工伤纠纷。发生工伤纠纷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现行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一般由用人单位所
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专门受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还有一种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合同或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受理的商事纠纷的仲裁申请,一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为四十五天,最长不超过六十天。仲裁庭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审理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最多延长十五日。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两地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
劳动仲裁部门的电话是12333。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要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晋江劳动仲裁流程: 1.提交立案材料: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