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申请再审的,应当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
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还可提起申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
若民事案件中被起诉的是公民,应该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如果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也是由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
人民检察院进行刑事申诉案件有: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决定和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1、不服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的,一般应向原终审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诉。 2、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的申诉,也可以向作出刑事二审判决、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3、申诉人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刑事申诉并经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后仍不服的,应向高级人民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为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但如果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
刑事案件,不是都会交到法院。 刑事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在一个月内提交给人民法院。案件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期限可以延长十五日。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人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诉状;原 一
刑事案件申诉可以到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进行申诉,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刑事案件申诉流程如下: 1、刑事申诉的立案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司法机关接受申诉权人申诉的法定诉讼形式; 2、刑事申诉的审查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接受申诉后应进行全面审查,不应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的限制; 3、审查结果的处理原终审人民法院对刑
有两个途径申诉。一是通过向审理机关,就是法院申请,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诉,也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法院如果受理了经过审查,发现是错案,可以提起再审是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处)申诉,检察院认为是错案的,可以行使检察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