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我国法律对离婚诉讼管辖权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
1、通常管辖: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别管辖规定: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确定: 1、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3、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
行政诉讼管辖权的选择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
在合同中约定法院管辖权如下: 1、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2、如果当事人未约定的,则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权怎么确定: (一)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3条至第16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主要表现在: 1、优先购买权具有法定性,优先购买权是对出卖人的处分权所作的限制,而此限制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具有法定性。 2、优先购买权具有物权性。 3、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期待权。 4、优先购买权是一种附条件的形成权
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的配偶继承权: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权;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没有补办结
1、对于离婚后的居住权法律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是从社会公益的角度出发,即使离婚了,富裕的一方有帮助弱势一方的义务,当然这个义务并不是没有期限的,具体的帮助时间也是具体而定,最好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
有限责任公司属资合公司(兼属人合公司),以出资多少为基础和标准决定股东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利益与风险相对应)。有限责任公司的这种构造和内在特性,其在股东相互关系上必然以“股东平等原则”为基本指导思想。而“股东平等原则”具体表现在股东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