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逮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
刑事案件立案后可以撤销,但是当事人是不能撤销的,刑事案件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撤销。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由本单位管辖的,应依法立案侦查。
以下情况可以延长刑事拘留的期限: 一、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 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从现在司法机关掌握的情况来看,涉事民警还可以涉嫌犯罪,就不能刑事拘留,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的才能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所羁押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对于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
刑拘如果证据不足,14日或37日就可以释放。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
要看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如果没有造成人员重伤、死亡,只是造成财产损失,又有能力赔偿的,是不需要拘留的,只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减刑条例与限度”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在其服刑期间,认证遵守监狱规定,积极接受劳动改造,并确实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出现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减刑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刑拘的具体定义,一般指的是刑事拘留是国家相关机关或执行部门依法对犯罪人或被告人进行刑事拘留,也就是说按照法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的行为,一般在刑事诉讼中的刑事拘留是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检察院对所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
旅客要改签火车票,如果是实体购票,或者已经换取了实体车票的,可以在车站指定的售票窗口进行办理;如果是网络购票,同时还没有换取纸质车票的,就可以在12306网站或者购票的网站进行办理。无论列车是否已经出发,只要乘客是在票面日期当日内办理改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