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企业破产法》规定申请破产书的内容如下: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1、拟发行人就股权转让事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包括: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外资转内资)、修改公司章程等); 2、收购方分别与外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向拟发行人所辖区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批准; 3、交易完成后于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需要以下申报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二)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三)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材料: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其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其他。
在我国外商投资的企业如果要变更备案需要的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三)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材料; (四)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申请书; (五)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需要的其他申报材料。
中外合资企业法内容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的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营企业,应当能够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鼓励、允许、限制或者禁止设立合营企业的行业,按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一)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等; (二)变更合法、合理的材料,例如,公司章程、变更决议等; (三)需要准备的其他资料。
第一步:到商务部门(所在区外经贸局咨询办理)申请内资变更外资企业,取得商务部门同意变成外资企业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 第二步:在内资企业所在登记部门申请迁出为外资企业,取得迁出通知书。提交材料及要求如下: 1、申请人须向内资登记部门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
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企业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请示; 2、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关于转为内资企业的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5、营业执照; 6、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正
1、由享有权利的当事人以书面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则上是原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一般也可以放松到新的申请执行主体申请变更。具体就是原申请执行人和新的继受主体之间有协议,该协议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到享
企业名称变更审批报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 3、变更登记申请书; 4、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等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