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1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与建设合同的区别在于标的、合同主体、签订方式不同。承揽合同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建设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就合同主体而言,法律对前者的签订主体没有特殊要求,但对建设合同的签订双方有一定的资质要求,如要求发包人为
建筑工程转包个人合同包括: 一、甲乙双方个人信息以及工程承包方式。 二、转让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三、税费和保险费。 四、工程进度及竣工款。 五、成立支公司。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另外的补充条款。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房屋建筑承包合同内容有:双方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地点;栋数、结构、层数、面积、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批准文号;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材料和设备的供
个人建筑工程转包合同包括: 一、甲乙双方个人信息及工程承包方式。 二、转让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三、税费和保险费。 四、工程进度及竣工款。 五、设立支行。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另有补充条款。 八、违约纠纷处理办法: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房屋建筑承包合同内容有:双方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地点;栋数、结构、层数、面积、资金来源、投资总额以及工程批准文号;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材料和设备的供
控制工程款拖欠风险的关键是控制项目的在建过程。在发生拖欠初期,除了口头催讨,更要善于运用国际上通行的函告催讨方式(并做好催讨记录)。 在连续催讨无果或拖欠渐增的情况下,对在建项目应及时分析,采取相应自我保护措施。首先应放慢施工进度,对后继资
施工企业应争取与施工方达成拖欠资金利息补偿的书面协议。控制项目拖欠风险的关键是控制项目在建过程。拖欠初期,除口头催收外,还应善于运用国际通行的信函催收方式。 在连续催收失败或拖欠逐渐增加的情况下,应及时分析在建项目,并采取相应的自我保护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实际施工人应认定为没有资质、借用有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承包人。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个人没有资
可以。 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纠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和解。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和解解决。 2、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纠纷的,可以请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解决纠纷。 3、仲裁。如果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的,可以按照仲裁协议的内容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控制工程款拖欠风险的关键是控制项目的在建过程。在发生拖欠初期,除了口头催讨,更要善于运用国际上通行的函告催讨方式(并做好催讨记录)。在连续催讨无果或拖欠渐增的情况下,对在建项目应及时分析,采取相应自我保护措施。首先应放慢施工进度,对后继资金
1、施工总平面布置管理:合理、高效、各专业协调性好,塔基等重要垂直运输设备布局合理,满足生产需要; 2、施工进度:人材机组织协调好,进度满足合同及计划要求; 3、质量管理: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质量控制满足合同及规范要求; 4、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