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6
离婚前财产清算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进行,如果双方有关于财产处理方式的约定的,则按照约定进行。如果既没有约定,也无法协商处理的,则由法院判决如何处理财产。
离婚时进行财产保全的步骤如下: 1、申请。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担保。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4、解除。
离婚时,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
婚前财产公证程序如下: 1、准备材料,如个人身份证明; 2、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填写公证申请表; 3、公证申请受理公证员后,做公证谈话记录; 4、双方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 婚前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离婚前财产的清算一般都是要根据当事人双方自行的商议或者事前有约定的从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书面约定及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的特有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的对于财产首先要区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对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遵循下列原则自行协商如何分割: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
新法对婚后财产的界定是: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3、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申办程序为: 1、依法提交准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财产清单(有不动产的要带不动产产权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2、公证申请和审查,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审查通过制作公证书,领取公证书。
在结婚登记前所取得的财产可以被认定为是婚前财产,一般包括结婚前所取得的工资、收益、劳务报酬、投资收益、经营收益和别人的赠与及法律规定其他的应该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