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
认定强奸罪的依据如下: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节是: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或情节恶劣的加重处罚;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加重处罚;二人以上轮奸的加重处罚;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加重处罚。
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的,构成强奸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强奸罪适用缓刑的条件主要包括: 1、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罪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强奸罪的量刑: 1、一般处3-10年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 2、
强奸罪情节恶劣的认定: 1、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 2、强奸妇女,强奸幼女多人;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如果两个人以上轮奸,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男性在同一犯罪活动中通过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或通奸同一妇女或幼儿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的认定: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为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主观上为故意;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且违背妇女意志。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强迫卖淫罪可通过四个方面进行认定: 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包含男性和女性。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工作迫使他人卖淫。所谓暴力,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