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
败诉方支付,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因为离婚案件是根据当事人的关系是否破裂而判决的,胜诉方不一定没有过错,败诉方不一定承担主要责任,所以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在诉讼实践中,往往是这样的:原告首先预付诉讼费,如果判决离婚,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因为离婚案件是根据当事人的关系是否破裂而判决的,胜诉方不一定没有过错,败诉方不一定承担主要责任,所以法院根据案件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在诉讼实践中,往往是这样的:原告首先预付诉讼费,如果判决离婚,一般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原则上应由原告在立案时预缴,待案件审理结束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一般来说,案件的诉讼费用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但是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对于离婚案件,难以说谁败诉谁胜诉。 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的受理费用由法院决定,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既可以决定由男方承担,也可以决定由女方承担或者决定由双方
单方面起诉离婚费用一般先由原告预交,依据判决再减。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因此,离婚费用不一定是全部由原告缴纳。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首先会由原告承担,待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由败诉者承担。如果判决后双方都有责任的就按照双方责任的大小比例各自承担缴费。每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原告一般是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一般是由败诉方支付诉讼费用,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法律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诉讼案件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那么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应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离婚案件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来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且诉讼受理时,诉讼费应当由原告预先缴纳,经依法判决后,由原告根据人民法院判决,向败诉方予以追偿。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法律对此规定的是,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