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房屋买卖合同一方违约的,守约方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其损失构成主要包括: 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注意:定金违约金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一,往往取价高者)、守约方已经支付的中介费、房屋的差价损失。 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应当及时提起诉讼并采取诉讼保
房屋买卖合同夫妻一方签字是否有效,要看情况。如果夫或妻一方获得另一方的授权,具有书面的委托代理协议的,则一方签字,并代理另一方也签字的,合同有效;或者事后经夫或妻另一方追认的,合同有效,但不予追认的,则合同无效。
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 1.如果有委托授权的情况下,还要看代签人的授权范围。代签人超越授权代理的权限的,要么认定为表见代理,合同有效,要么认定为效力待定的代理行为,需要获得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是有效合同。 2.没有授权委托的话,属于无权代理。
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是已经订立了合同,在合同还未开始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没签合同违约金需要支付。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代表合同不存在,口头约定也视为合同,只要有违约的事实存在,就需要支付违约金。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中约定合同义务在两年后再履行的,或者合同签订后在两年内尚未生效,则签订合同后两年没有履行不构成违约。 如果合同签订且生效,并且没有约定两年后再履行的,则两年没有履行的就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
没有授权书不能代签房屋买卖合同,但权利人事后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房屋买卖合同代理人签字有效,但要求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签订合同,或者在超越权限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被代理人对合同进行了追认。如果代理人是在超越权限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被代理人没有对合同进行追认的,该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代理人签字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有委托授权的话,也就是说代签取得的被代签人的同意或被代签人授意代签人为之的行为。还要看代签人的授权范围。 代签人超越授权代理的权限的,要么认定是表见代理,要么是效力待定的代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