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与下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的种类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中,级别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上下级法院之
1.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3.当事人没有约定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法院对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管辖有以下几种情况: 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有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一、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三、经济特区、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高级人民法院。
(一)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二)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
协议管辖也就约定管辖,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包括: 1、约定管辖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无效; 2、约定管辖的约定不明确的无效; 3、约定管辖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无效; 4、合同中约定既诉讼又仲裁,供合同双方选择的条款无效; 5、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
并案处理的案件管辖通过各个机关之间的职权划分来确定,可以突破级别和地域的限制。所谓“并案处理”,是指并案管辖,即将原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数个案件,合并由同一个机关管辖。并案管辖在性质上属于管辖权的合并,系对法定管辖制度的变通和突破。
因封路而造成车辆逆向行驶违章应该不会处罚的,属于道路维修原因。罚款可向交管部门进行申诉。对于交通违章照片或视频,如果车主有疑问的话,可以去当地交通局或者是违章地的交警队进行查询的并提交申请的,如果图片所示有特殊原因是可以撤消的。
管辖权移送后的解封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进行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有管辖权; 2、移送应当有必要有实际意义; 3、移送应当在隶属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 4、移送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
约定管辖的条件: 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只适用于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并且只限于第一审案件确定管辖范围。 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必须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