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单位性是单位犯罪的主体特征。这一特征包括法人单位和非法人单位,具体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所谓“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公司均是企业法人。所谓“企业”是指公司以外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营活动,实行经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我国的刑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没有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进行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那就涉嫌非法经营罪。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证券业务,必须得到证监会批准。没得到批准的,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要被取缔。已
董事长犯抽逃出资罪是会判刑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
抽逃出资罪既遂的量刑指南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
行为人抽逃出资的,一般不会构成诈骗罪,而是构成抽逃出资罪。自然人犯此罪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
公司成立后,已经出资的股东以假财务报表、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关联交易等方式抽逃出资的,是公司法禁止的行为。抽逃出资的行为会损害公司、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一、对公司要承担的责任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
抽逃出资的连带责任是: 1、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
抽逃出资罪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股东抽逃出资的形式大致有如下几种: (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 (2)将注册资金的非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关联交易; (
抽逃出资罪既遂的判刑规定为:行为人犯抽逃出资罪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