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
行使撤销权的要件有以下这些: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 1.债务人在客观上实施危害债权的行为。如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是以财产为标的的。 3.债务人之行为是有偿行为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以受益人恶意为条件。 4.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条件。 2、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条件。 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只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时
撤销权的行使的情况有: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 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债权成立之后,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负担增加的行为;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
撤销权的行使的情况有: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
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力为债务人的行为自始无效,已经受领了债务人财产的受益人,应当返还等,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有下列条件: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人利益的财产处分行为; 2、债权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3、该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 4、相对人知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条件有: 1、债务人实施的危害行为发生在债权人的债权债务成立以后,消灭以前。 2、债务人实施了法律上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权人实施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实施的行为是危害债权的行为,对债权确实造成了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