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正常情况下,法院执行立案后大概2-3个月的时间,在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会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因为必须通过各种执行措施施行后,确定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才能决定纳入失信人名单。
被列为失信人员之后如果尽快偿还欠款的则可以解除,法律规定在具有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等法定情形之后,人民法院会在三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都有可能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只能是通过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这三种方式来处理的,如果是被执行人的情形不符合上述三种情形的,是不能解除的。
只有在审判结束后,在判决的时间内不履行的,才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
法院冻结微信零钱需要六个月的时间才可以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可以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可以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
会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情况,一般有以下的六种情况,具体如下: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员只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该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1、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约定的义务或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