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的具体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故意伪造、搜集证据材
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及助理审判员等。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属枉
徇私枉法罪枉法裁判罪的不同有: 1.犯罪发生的领域不同。徇私枉法罪发生在刑事诉讼的侦查、检察、审判领域之中;而枉法裁判罪则发生在民事、行政审判领域之中; 2.犯罪的成立对犯罪情节的要求不同。徇私枉法罪的成立则不以情节严重作为犯罪成立的必备构
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要件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而客体要件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主体要件是特殊的主体,主观要件是出于直接故意,客观要件表现为枉法裁判。
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罪体 (1)主体: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从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
(一)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凡依据《民事诉讼法》进行的审判,均为民事审判。枉法裁判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枉法
民事枉法裁判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是: 1、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替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