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赠送的房子不可以收回。我国是实行房产登记制度的,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了,也就是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了,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的。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
赠送的房子,如果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人可以通过撤销赠与的方式收回。如果具有法定撤销赠与情形,也可以收回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赠送的房子是否可以要回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赠送房子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赠与是可以撤回的,如果已经变更产权,则不可以要回。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
赠与的房产是否可以收回要看情况。一般房产已经登记过户的不能收回,但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赠与房产的行为发生在一年内的,可以收回。
东西赠予了有以下情形的可以收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赠与过户的房子一般不能收回,如果赠与合同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存在过错的,可以收回房子。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不可以。赠与房产过户流程主要是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予关系成立;未办理房屋赠予过户,但赠予人根据书面赠予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予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予有效,但应令其补办房屋赠予过户。
赠与子女的房产在权利转移前可以收回。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收回;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收回;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收回。
赠与过户的房子一般不能收回,如果赠与合同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约定义务或者存在过错的,可以收回房子。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
赠送的房子是否可以要回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赠送房子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赠与是可以撤回的,如果已经变更产权,则不可以要回。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
父母赠与孩子的房子可以收回的。即若当事人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或者已经办理过户,但具备下列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收回房子: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房屋赠与送给子女的房子在权利转移前还能要回来。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