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诉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我国刑诉法第八十一条的内容是: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
新刑诉法中第六十五条的内容是: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是行为必须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构成本罪的人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诉法241条的具体内容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如果原来是一审程序的,按照一审程序进行审理;二审的,按照二审程序审理。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是在查封、扣押涉案财物时的注意事项。造成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依法扣押、查封涉案物品,所扣押、查封的必须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并且列出清单,见证签名盖章备份。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第四十九条规定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其中包括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等。
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内容: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及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适用上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的具体内容为,刑事诉讼的原则为依靠群众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平等原则。公检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及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适用
新刑诉法第六十五条的内容: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本条是关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处刑规定。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强制手段非法干涉、破坏少数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