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劳动仲裁的终局裁决,如果不服裁决结果,是不能够到法院起诉,只能到中院申请撤销裁决结果,中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调查,如果符合撤销条件,则会撤销裁决;如果不符合撤销条件,原裁决结果生效;一般为了拖延时间,都会申请撤销,接到中院的电话,配合调查
劳动仲裁裁决的撤销申请由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纠纷仲裁一裁终局的情况有两种情况: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除另有规定外,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是终局裁决,针对作出的裁决不能申请再次仲裁。但是不服该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条件: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违反法定程序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撤回仲裁包括:主动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以及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比如仲裁委员会虽受理仲裁申请,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申请人主动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基于仲裁申请人的某种行为,仲裁庭推定其有撤回仲裁申请的意思,从而视为撤回仲裁申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情形有劳动争议金额低于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案件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争议的案件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情形有劳动争议金额低于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案件和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争议的案件。
一裁终局制度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
未生效的劳动仲裁是可以撤回,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即可。对于已裁决的劳动仲裁,劳动者对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规定的仲裁裁决有所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
与撤销仲裁有关的法律规定包括有撤回仲裁以及撤销仲裁裁决。 1、撤回仲裁,发生在仲裁裁决结果出来之前。撤回仲裁包括:主动申请撤回仲裁申请以及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比如仲裁委员会虽受理仲裁申请,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申请人主动撤回仲裁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