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6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
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的判刑有三种: 1、一般情况下,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至二倍罚金; 2、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 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判处十年以上有期
对放火罪而言,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的界限在于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点火的行为,从被点物开始独立燃烧时即构成犯罪的既遂,若是行为人在用火柴点火时,火被风吹灭,行为人被抓住则是犯罪未遂,放火罪属于危险犯,危险犯有既遂与未遂之分,其标准在于危险状态是否达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指的是生产商生产的化妆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销售商在明知所售的化妆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仍进行销售,从而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化妆品有关的管理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卫生
不知情销赃罪量刑标准:如果不知情的,就不构成违法,更不属于犯罪,没有法律责任。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