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近似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
近似商标侵权按照《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赔偿。《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判定两商标是否相同或相近似的目的在于通过法院的审理活动为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护,如果两商标不存在使消费者或经营者产生误认的可能,则商标注册人就没有受到实际的损害,也没有受到损害的可能,两商标就不应判定为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从一般消费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造成混淆的就会构成商标侵权。
算。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
鉴定商标侵权商标近似的方式是将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等。
判断为近似商标的具体标准: 1、一般消费者是否能轻易辨别; 2、主体构成是否相似; 3、对比观察是否难以区分; 4、知名程度; 5、法律规定的其他判断标准。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审查标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对比,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中分别进行。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商标使用在所对应的产品。
商标类似侵权赔偿标准是: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我国商标近似认定原则。 1、关于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原则:相关公众具体包括两部分,一是有关的消费者,二是有密切联系的经营者。 2、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原则:商标的显著性越强,其区分、识别力越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