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计件工作加班有加班费。劳动者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计件工资制工作超过四十小时的,应当加班,有加班费,计件工作制劳动者按照不低于其法定工作时间的计件单价的百分之一百五、百分之两百和百分之三百支付
计件工资加班费计算:法定节假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休息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工作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计件工资加班费计算:法定节假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休息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工作日按照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加班工资基数是根据工资计算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
计件工资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费不得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得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得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
实行计件工资制时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同样应享受加班工资。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企业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工作日150%、
计算加班费的具体办法: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未调休的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
加班费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如果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安排加点的,公司应支付不低于其本人正常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的工资;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公司分别支付不低于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300%的工资。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其工资。
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工作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休息日: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200%;法定休假;小时加班工资标准=
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1、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计件单价150%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计件单价200%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计件单价300%的报酬。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支付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