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被继承人去世时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和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遗产比例份额一般是平均划分,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定继承的遗产对同一顺位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协商同意的情况下
自然人死亡后遗产继承的方式,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割;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一般情况下,同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
法定继承中的遗产一般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或者都不在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应该均等,经协商也可以不均等。
公证不是遗嘱生效、成立的要件,遗嘱没有公证也可以办理遗嘱继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第21条规定可知:公证遗嘱仅为遗嘱形式之一,如果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即使没有公证也是有效的。但是,遗嘱合法有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第一、遗嘱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遗产继承人的确定,分3种情况来处理。分别是:1、遗产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确认。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的,继承人一般是被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人为受遗赠人;3、如果有遗嘱的,继承人
确定继承人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前两项的,按照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 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
遗嘱继承的时间的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遗嘱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且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指定继承遗嘱的书写: 1.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 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要求; 3.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 还要在遗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