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新刑法传播淫秽物品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传播淫秽物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量刑标准是指: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从重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本罪。
触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那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还有被处罚金。犯罪情节严重的,罪犯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罪犯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传播淫秽物品是指以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为表现形式,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根据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九节规定了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表现形式和量刑处罚情节,其中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
非法出版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
向他人传播三百至道六百人次以上的淫秽物品可以追诉给予处罚。行为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
传播淫秽物品治安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
传播淫秽物品的定义为: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尚。 2、客观方面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其中,“传播”,主要是指出借、播放、展示、赠送、散发、交换、讲解等行为,但这种行为必须是在公众
传播淫秽物品会根据性质不同判刑两年以下或五到十年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传播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两个独立罪名,不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物品,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传播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