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外国人犯罪管辖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由犯罪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外国人在域外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由该外国人入境地或者入境后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该外国人未入境的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的刑事犯罪,由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管辖;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其他人民检察院管辖。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案件管辖的相关规定包括有: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检察院管辖范围包括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
毒品犯罪案件的管辖以地域管辖为主,实行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其中犯罪地主要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毒品藏匿地等,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常住地、户籍所在地、临时居住地。
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地的规定: 1、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一般由犯罪地或被告人到达地的法院管辖; 2、中国人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一般由其登陆地、入境地、离境前居住地或现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3、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应处我国刑罚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管辖权的规定: 1、交警在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发生管辖权争议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的规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的规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