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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中职能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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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章管辖 第十九条职能管辖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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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犯罪管辖中的立案管辖
    刑事犯罪管辖中的立案管辖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 2、对于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或犯罪预备地、销赃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案件,以及流窜作案、共同犯罪中的成员交叉作案、侵财案件中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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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职务犯罪指定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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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2 313
  • 移送管辖规定是怎样的,移送管辖怎么规定的
    移送管辖规定是怎样的,移送管辖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

    2020.10.24 276
专业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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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此规定确立了我国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刑事审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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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务犯罪案件的指定管辖是怎样,具体规定有哪些

    职务犯罪案件的指定管辖是: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职务犯罪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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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审判中发生刑事犯罪的管辖问题

    刑事审判管辖应注意以下问题: 1、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 2、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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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

    刑事案件管辖规定,具体有以下的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1、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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